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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自习厅考试区及阅览室座位管理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3-06

   一、自习厅考试区的管理办法:

    1、考试区座位实行的是一人一位和一学期登记一次的管理办法,请大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,保持考试专区的安全、安静、有序、整洁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。

    2、为了便于更多的同学来馆学习和提高考试区的利用率,考试座位使用实行保留期限原则,原则上自登记日起到其考试和学期结束止。因此,每学期结束时所有登记的考试座位自动销号,下学期开学重新进行登记。

   3、考试座位采取先到先挑选的原则,考试座位名额登记满后一楼不在增加座位。

   4、图书馆的书不得在该区存放过夜,否则第二天将被收回。

   5、违规处理:以下行为视为违规,将收回座位。

    (1)、长时间没来(一星期以上,特殊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)。

      (2)、私自转让座位的。

      (3)、其他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(如不讲卫生、大声喧哗、违规使用电器等),情节较严重的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直接取消考试区的位子。

  二、阅览室座位管理办法:

   1、除自习厅以外的所有阅览室座位都属于流动座位,流动座位上的占位物品会在晚上下班时(22:00)将占位物品清理到本阅览室的占位物品存放柜中。         

   2、为提高流动座位的使用率,流动座位上的同学们在离座半小时以上的,别的同学可将桌上物品放置书桌中间或占位物品存放处后落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