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按照《新余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图书馆开展了对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读者图书借阅数量认定工作,现根据实际情况,补充通知如下:
1. 本次认定时间调整为:2020年10月15日—12月15日。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以机动。
2. 借阅数量查询方式有三种:
(1)“新余学院图书馆”网页自助查询。打开新余学院图书馆网页,点击右方“ILASⅢ知识门户检索平台”,用本人读者证号(证号为本人校园卡卡号,初始密码为“xyxylib@2020”)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,在“借阅史查询”即可。
(2)图书馆大厅检索机自助查询。用本人读者证号(证号为本人校园卡卡号,初始密码为“123”)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后,在“借阅史查询”即可。
(3)图书馆大厅服务台人工查询。带好本人校园卡到服务台查询即可。
3. 借阅时限: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。之前各学期符合认定条件没有进行认定的可以补认定。
4. 认定方式:以班级为单位,各班派专人收集需认定的本班同学名单及借阅数量,填写《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图书借阅数量认定登记表》(无需打印个人图书借阅证明材料),持《认定登记表》及需认定学生的校园卡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核实,到图书馆312办公室盖章确认。(本学期已认定的班级无需再次认定)
5. 不予认定情况: 根据《新余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》中的认定要求,认定学期借阅量少于20册不予认定。
特此通知
新余学院图书馆
2020年11月2日
附件: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图书借阅数量认定登记表.docx